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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局 110年 8月 20 日南市教安(二)字第 1101011689 號函及 110 年 10 月 5 日南市教安(二)字第 1101215145 號函諒達(本局 110 年 8 月 20 日第 183668 號公告及 110 年 10 月 5 日第 186310 公告)。
- 目前國內新冠肺炎疫情趨緩,但防疫鬆綁不鬆懈,防疫期間,請貴校(園)確依本局上開函頒之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 110 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及調整前開指引有關校園餐飲、集會活動及戶外教學活動防疫規定及原則,持續加強落實校園各項防疫措施,維護師生健康安全。
- 校園開放之操場及其他戶外場域,如籃球場、網球場及兒童遊戲場等,請落實定期消毒,並視使用情形加強清消頻率。
- (一)落實實聯制、手部清消,維持社交距離(室外 1 米/人),除飲水外應全程戴口罩。
- (二)落實自我健康監測,禁額溫≧37.5℃、耳溫≧38℃者或急性呼吸道感染者進入。
- (三)學校應妥善規劃民眾通行動線,避免民眾進入教學區。
- 本校開放時間為平日 17:50-20:00 ,僅開放禮堂側小門,入校請遵守以上防疫規定,並隨時依疫情狀況滾動式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