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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本計畫為服務符合優先接受家庭教育服務之單親實際照顧或已離婚登記,及家庭功能較薄弱且有心理支持需求,並育有未成年子女者,提供諮商服務及辦理家庭教育講座活動,歡迎符合本計畫服務對象且有需求之家長踴躍提出申請。
二、詳如附件檔案。


